根據(jù)學校《關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切實做好我院2025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對象
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,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(全脫產(chǎn)學習)研究生(不含在職研究生)。
二、評審原則
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,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擇優(yōu)的原則,嚴格執(zhí)行國家和學校有關規(guī)定,杜絕弄虛作假。
三、評選條件
1.符合《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》規(guī)定的基本條件。
2.符合《合肥工業(yè)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》規(guī)定的基本條件。
3.符合學院制定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規(guī)定的評選條件。
四、評分標準
詳見《合肥工業(yè)大學電氣與自動化工程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(2024修訂版)》
五、獎勵標準及名額分配
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3萬元;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。
學校根據(jù)培養(yǎng)單位研究生規(guī)模、培養(yǎng)質量及學科建設等情況分配各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。
六、時間安排和其他說明事項
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流程為學生個人自主申報,學院學生獎助工作評審小組進行答辯評審、公示,學校學生獎助工作領導小組審定、公示,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。
申請者需提交以下材料:
《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》(附件1 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)、《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承諾書》(附件2 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)、《電氣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表》(附件3 紙質版一份)、《電氣學院國家獎學金匯總表》(附件4電子版)并提供相關支撐材料一份,支撐材料需導師核實并簽字,具體要求參見附件5。
請在2025年9月19日下午16點前,申請材料交至各班班長處(紙質版電子版)。逾期未提交者,視為自動放棄。
請注意:請對照附件5要求提交支撐材料,支撐材料應為在研究生學制年限內且在2025年9月19日(不含當日)之前所形成的完整材料,所有材料不得重復使用。
學院根據(jù)學校通知要求和研究生本人申請,依據(jù)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,組織開展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。初評結果將于學院網(wǎng)頁進行公示。
電氣與自動化工程學院
2025年9月16日
附件1: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
附件2: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承諾書和材料清單
附件3:電氣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表
附件4:電氣學院國家獎學金匯總表
附件5:支撐材料提交要求事項
附件6:合肥工業(yè)大學電氣與自動化工程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(2024修訂版)